第四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第五节 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一、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了解)
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应当分别核算,不分别核算的,从高征税。
二、混合销售行为(了解)
以劳务为主的混合销售行为交营业税;以货物为主的混合销售行为交增值税。
三、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了解)
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的,应分别核算,不分别核算的,从高征税。
四、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重点掌握客观题)
(一)建筑业务征税问题
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但对其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计算)
(二)邮电业务征税问题
1、集邮商品的生产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交营业税,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交增值税。
2、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3、电信单位自己销售电信物品(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等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三)服务业务征税问题
1、代购代销的征税问题。(了解)
2、其他与增值税的划分问题(教材139页)
掌握列举的混合销售行为,哪些征营业税,哪些征增值税,按举例的掌握就可以。
3、燃气公司和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代有关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集资费[包括管道煤气集资款(初装费)]、手续费、代收款等,属于增值税价外收费,应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4、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并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税。(计算)
(四)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征税问题(掌握计算题)
1、设备生产厂家承揽设备的安装工程,将自产的设备用在工程上,提供安装劳务,如果在合同里分别注明了货物和劳务的金额,那么,货物征增值税,劳务征营业税。(计算)
自2006年5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建筑防水材料的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凡符合规定的,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2、扣缴分包人营业税的规定。
教材140的最后一段作为选择题掌握。
(五)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计算)
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费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 不冲减当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5%)征收营业税。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六节 税收优惠
下列优惠项目应该重点掌握。
(一)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3、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4、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 疾病防治。
5、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二)根据国家的其他规定,下列项目减征或者免征营业税:
1、保险公司开展的1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2、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
4、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
8、社会团体按财政部门或民政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的会费,不征收营业税。
9、高校后勤实体的优惠政策。
11、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营业税;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1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作为境内提供保险,为非应税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15、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人民银行对企业的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16、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选择)
18、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19、企业集团或集团内的核心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集团)委托企业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代理统借统还贷款业务,从财务公司取得的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
例如:财务公司从金融机构6%取得贷款,6%贷给下属企业,则没有营业税问题。如果6%取得贷款,6.2%贷给下属企业,就要按6.2%的利息全额缴纳营业税。
20、为了切实减轻个人买卖普通住宅的税收负担,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1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1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36、对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37、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
40、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可以免征营业税。
第七节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期限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掌握)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二)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为自建和销售不动产两项行为,其自建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者取得索取营业额的凭据的当天。
(十四)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和商誉时,向对方收取的预收性质的价款(包括预收款、预付款、预存费用、预收定金等,下同),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该项预收性质的价款被确认为收入的时间为准。
第八节 纳税地点与纳税申报
一、纳税地点(掌握)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应该就地纳税。
(六)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判断)
(十二)在我国境内通过网络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培训、信息和远程调试、检测等服务,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单位机构所在地。(选择)
本章核心问题:
1、纳税义务人
2、征税范围(税目)
3、计税依据
4、税收优惠
税率要记,注意今年的交通运输和金融保险、综合性服务业(娱乐业和服务业的综合体);营业税和所得税通常结合在一起出题;重点把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